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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建部、應急部聯(lián)合發(fā)文嚴格管控新建超高層建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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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表時間:2021-10-26 16:21

  近日,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和應急管理部發(fā)布了關于加強超高層建筑規(guī)劃建設管理的通知。通知明確:

  從嚴控制建筑高度:

  各地要嚴格控制新建超高層建筑,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層住宅。

  城區(qū)常住人口300萬以下城市嚴格限制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,不得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。

  城區(qū)常住人口300萬以上城市嚴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,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。

  各地相關部門審批80米以上住宅建筑、100米以上公共建筑建設項目時,應征求同級消防救援機構意見,以確保與當?shù)叵谰仍芰ο嗥ヅ洹?/span>

  壓緊夯實決策責任:

  城區(qū)常住人口300萬以下城市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,城區(qū)常住人口300萬以上城市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,作為重大公共建設項目報城市黨委政府審定,實行責任終身追究。

  深化細化評估論證:

  超高層建筑防災避難場地應集中就近布置,人均面積不低于1.5平方米。

  加強超高層建筑節(jié)能管理,標準層平面利用率一般不低于80%,綠色建筑水平不得低于三星級標準。

  強化公共投資管理:

  嚴格控制城區(qū)常住人口300萬以下城市國有企事業(yè)單位投資建設1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。

  嚴格控制城區(qū)常住人口300萬以上城市國有企事業(yè)單位投資建設2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。(住建部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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