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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建部明確:全面推行施工過程價款結算和支付 21省跟進發(fā)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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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表時間:2021-09-02 10:03

  2020年初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要求:

  在工程建設領域全面推行過程結算,加大保函替代施工單位保證金推廣力度。

  2020年7月,住建部發(fā)布《工程造價改革工作方案》,《方案》明確:

  加強工程施工合同履約和價款支付監(jiān)管,引導發(fā)承包雙方嚴格按照合同約定開展工程款支付和結算,全面推行施工過程價款結算和支付。

  2020年9月23日,住建部官網(wǎng)發(fā)布《關于落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的通知》,嚴格落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。同時提出:

  推行施工過程結算。建設單位應有滿足施工所需的資金安排,并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。建設合同應約定施工過程結算周期、工程進度款結算辦法等內容。分部工程驗收通過時原則上應同步完成工程款結算,不得以設計變更、工程洽商等理由變相拖延結算。政府投資工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(guī)定確保資金按時支付到位,不得以未完成審計作為延期工程款結算的理由。

  早在2016年,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(nóng)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》 中,就首次明確要求全面推行施工過程結算;

  2017年,住建部 《關于加強和改善工程造價監(jiān)管的意見》中 ,再次提出要推行工程價款施工過程結算制度;

  2019年12月24日住建部發(fā)布《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監(jiān)管的指導意見》中提出:嚴格合同履約管理和工程變更,強化工程進度款支付和工程結算管理,招標人不得將未完成審計作為延期工程結算、拖欠工程款的理由。

  根據(jù)《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》,建設工程價款的結算范圍包括工程預付款、工程進度款、工程竣工價款結算。

  而所謂施工過程結算,即是指在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,發(fā)承包雙方依據(jù)施工合同,對約定結算周期(時間或進度節(jié)點)內完成的工程內容(包括現(xiàn)場簽證、工程變更、索賠等)開展工程價款計算、調整、確認及支付等的活動。

  相較于竣工結算,推行施工過程結算,主要作用是規(guī)范施工合同管理,避免發(fā)承包雙方爭議,節(jié)省審計成本,有效解決“結算難”,從源頭防止農(nóng)民工被欠薪。

  截至目前,經(jīng)過度川管理研究部最新匯總,全國已有21省、市、自治區(qū)發(fā)文明確推行過程結算。(住建部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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